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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阳县安监局 于 2010-1-13 13:13 编辑
平阳县安监局加强春节前非法烟花爆竹打击行动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又要进入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私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季节,进入2010年以来平阳县安监局加大了对私产、私销、私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行动一:1月1日凌晨1时许,根据举报,县安监局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在郑楼镇家具园区查获一辆正在卸非法烟花的货车,现场查获非法烟花共计935箱。
行动二:根据群众举报,1月8日,县安监局在宋埠镇端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该非法储存点位于宋埠镇陡北村左侧居民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县安监局在宋埠镇党委、政府及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当场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33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保护了附近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图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图二:县安监局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为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 我县建立了举报、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资金,举报奖励标准:(一)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加工点案件经查实的,对举报人(指第一举报人,下同)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经查实的,对举报人按每箱(散件不计,下同)奖励10元,最高奖励限额10000元。
为了大家安全,请广大网友及时向我局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隐患,共同打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我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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