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388|回复: 13

法院为什么还不判决后续曝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4 0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与地 于 2016-7-4 00:27 编辑

           内幕消息,平阳法院将这起案件在端午节前内判了,两个贪官每人交十万元人民币,当做处罚,草草结案,两个贪官用金钱来摆平,有这么简单结案的吗?现在一点事也没。即然是公开开庭,为什么没公开判决,判决书能公开吗?法院这个结果公平吗?挪用公款交了处罚款就没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是什么罪,而且数额巨大,这样的结果大家服吗。
   贪官受法律严厉的罪刑。中国当今法律去哪儿了,公平正义秉公执法政府部门,去哪儿了;法院领导你们知道这结果吗?强烈抗议结果不公平,请纪委和检查院看看是否公平,问题出在哪里,农民的补偿款就这么没了吗。让广大群众点评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新闻回顾:

       20151029日,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的原村支书、原村主任和原出纳一起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这3名村干部分别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据指控,他们互为搭档,联手多次向村账户借钱,用于各自的私人生意,涉案金额达144.9万元。

  80多名平阳乡镇村干部、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来旁听了此案。
  村支书村主任做生意
  指使出纳挪用公款
  2005年至2011年期间,余玉弟、林碎梅、杨芙蓉三人分别担任郑三村村支书、村主任和村出纳。其中,前2名村里一把手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征用补偿郑三村土地,村主任林碎梅还主管全村财务。
  据起诉书指控,20086月至201010月,原村支书余玉弟因所办企业生意需要,未经村两委同意,先后4次指使村出纳杨某将尚未发放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借给自己,他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拿到公款77万元。
  200812月至20111月,原村主任林碎梅因生意亏损,为偿还债务,便以投资经商为由,未经村两委同意,共6次指使村出纳杨某将尚未发放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借出,共挪用公款67.9万元。
  之后,余玉弟、林碎梅陆续将所挪用的款项予以归还。法庭上,3名被告对指控均供认不讳。
  公诉人问杨某:你为何要协助他们挪用公款?”
  因为他们一个是村支书,一个是村主任,都是我领导,我得听他们的。杨某低头抽泣。
  出纳错写收据入账
  冒领补偿款7.6万元
  另外,46岁的杨某还涉嫌贪污罪。她担任村里的出纳,负责村里款项进出和记账。
  200611月,杨某给村民郑某开具土地补偿款收款收据时,不小心错写了金额。原本这张收据应该作废,但杨某起了贪念,偷偷将收据入账列支,冒用郑某名义,领取了土地征用补偿款7.6万元。
  杨某将这笔钱用于个人开销。去年7月份,村里进行会计审计,发现了杨某的猫腻。
  法庭上,杨某后悔地说:我是一时糊涂,想多报点给自己,但这些钱我已经退回去了。
  村财务管理
  出了什么漏洞?
  为什么3名村干部可以随意向村账户借款?
  据了解,按村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从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村账户中领取款项,需要拿现金支票到镇报账中心盖章,再交由村主任和村会计盖章,然后才可以去银行领款。但为图方便,村两委经会议决定,先从村账户领取大额款项汇入该村出纳杨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里,再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从杨某的个人账户中直接取款。
  公诉机关认为,林碎梅、余玉弟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指使杨某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三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另杨某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将作废收据入账列支冒领土地征用补偿款7.6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未作当庭判决。
  晚报记者 周蓓蓓 通讯员 华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4 08: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院不只是平阳这边这样,各地普遍这样,原因是中国的法院没独立性,受行政官员影响。反正公检法都是维护有钱有势的人,对老百姓而言就难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4 09: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6月15日,湖北宜昌中院对周滨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同时认定周滨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周滨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滨和其父周永康共同利用周永康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04.6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系周永康受贿共犯,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告人周滨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认定,周滨具有自首、坦白、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以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亿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亿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周滨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上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6 0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然逸 于 2016-7-6 09:32 编辑

大家看看刚刚有位贪官令计**划的判决,那个叫心服口服,铁面无私。平阳法院看来是有问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0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为什么法院说了算呢?为什么会向钱的方向斜呢,值行大家深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13: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与地 于 2016-7-16 13:49 编辑

贪官补偿款去哪儿了?

补充内容 (2016-7-18 09:49):
还不吐出来,吃到肚子里会生癌症生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7:1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回来了,诶,为什么有个“又”呢?我只是瞅瞅,什么都不说,你懂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8 09: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与地 于 2016-7-18 10:00 编辑

补偿款还不吐出来,藏在肚子里会生癌症生死的!!法律在法院有起作用吗?法律是不是法官说了算!!平阳纪委,检查院去哪儿了!!!为人民办事的人民政府去哪儿了!!为什么这时无声无息,值得广大中国人民深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06: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为什么法院说了算呢?为什么会向钱的方向斜呢,值行大家深思!!

补充内容 (2016-9-5 05:40):
法律为什么法官个人说了算呢?有没有法律依据判决,你懂的。

点评

前半句有点对,后半句值得你去考虑  发表于 2016-7-25 09: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8-1 09: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与地 于 2016-8-1 09:51 编辑

法律为什么法官说了算呢?为什么会向钱的方向斜呢?前半句有点对,后半句值得大家去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12-2 08:39 , Processed in 0.07101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