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倡导“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设》有关“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献一份心,互助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驻平部队、在平市属管理单位、各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广大干部职工、个体经营户、宗教界信徒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同时,鼓励在外平商、海外侨胞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共献爱心。 四、捐资形式 提倡每一家企业单位捐出一日的利润,各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机构可捐赠部分节约的经费,倡议参加活动的每一个公民捐赠一日的收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捐赠定向项目资金或建立冠名基金(含1万元以上的小额冠名基金)。发动社会贤人名人富人踊跃捐资或认领项目。捐资形式流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机关,拟定于3月16日同时举行“一日捐”启动仪式(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是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慈善捐资工作,把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的具体行动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带头捐资,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全面动员、营造氛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和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当好“慈善一日捐”的带头人;各级工商联要引导企业提升慈善意识,树立反哺农村、回报社会的公益理念,积极投身“慈善一日捐”活动;各党政机关、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动员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社团的成员单位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创建“五型机关”、“明星企业”、“文明城市”的具体行动;民宗部门要广泛动员宗教界发扬慈爱精神,组织广大信众踊跃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支持慈善光荣、参与慈善高尚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运作、做好公示。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镇(乡)、各部门自“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始,将每人所捐赠的善款数额及名单按照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并在本单位公示。5月底前,各镇(乡)、各部门、社会各界募集的善款要派专人送交县慈善总会,或直接将捐款汇入县慈善总会账号,同时将进账单及捐赠名单(含单位集体捐赠情况)报至县慈善总会,由县慈善总会在慈善网站、报刊上向社会公示,接受政府与社会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运转。同时,也请各单位将“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典型事例报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平阳县慈善总会地址:昆阳镇天来巷27号二楼205室 开户行:建行平阳县支行 户名:平阳县慈善总会 账号:3300162713505000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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