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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收费合理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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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里关于”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的政策出台已经有段时间了,所谓的政策文件规定:凡房屋原属“划拨土地”性质的我县住户,均要到土地部门缴纳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手续费,只有把自己房屋土地性质转成”出让土地“后,才能进行与商品房同等性质的房产交易,否则将加收交易税!虽是地方性政策,但事关每位拥有自有住房居民的利益,以后会不会在集体土地上采取类似做法,而阻碍农房集聚进程,影响农民对土地改革积极性?这段时间街头巷尾大家也一直在议论这件事。在此,我再提提。大家一起来谈谈这件事的合理性,同时也关注一下收取如此大量的手续费额,有无取之于,而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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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0: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一致抵制政府的这种抢劫行为。现在的政府啊,巧立名目,苛捐杂税,明枪暗夺的,合法的抢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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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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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08: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某一天,政府又想钱了,说“出让土地”又不是合法的,让居民补交相关费用后给换证。此时的你们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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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0: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还是要把抓实体经济放在首位,依赖土地财政既是落后发展方式的表现,也体现不出时代赋予的创新经济要求,于中央文件精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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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15-8-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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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  发表于 2015-8-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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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规范个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协议出让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2014年5月份出台《规范个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协议出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5〕47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本次方案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个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按规定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和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才给予办理房屋、土地转让登记手续,。方案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根据房地产所在级别和用途,依照基准地价计算。例如:公寓式住宅类(以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例),昆阳镇县机关一区(一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0.86万元;鳌江镇朝阳街(一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0.86万元;水头镇昌学商贸街(一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0.75万元。
  
此项工作我县实属滞后了,实际上周边县市早已出台过此类政策。例如:2004年,温州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温土资发〔2004〕215号);苍南县对划拨转出让于2005年制订过渡性政策,2007年4月,县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划拨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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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到街头举牌维一下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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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7: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我当时买了20米长的地土地证也办了20米,房子建了15米,现在我愿意划拨转出让为什么要把我的土地切掉5米?
请问你原先办给我的土地证是不是合法的?反正是从土地所领的不是我自己到龙港做的。
请问我买了20米的地你们也发了20米地的土地证我只建了15米的房子我们没多建我碍你什么事了?
你把我发钱买的合法土地并且你们发证承认的土地切掉了5米哪里去了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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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0: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象20多年前买农转非一样,花了钱还不讨好,现在他NND都统一了,把20年前骗我农转非的钱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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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2个人农转非花了1亩多地,10年前征地价值50来万,这个户口小孩上学还用不上 ,还是在农村的,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呢  发表于 2019-7-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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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01: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虚空 发表于 2015-8-14 23:24
多数划拨土地的性质其实是地方政府在钻国家空子属于偷税漏税,现在要补上这个缺口可是钱从那里来呢 羊毛出 ...

你讲到了点上。。。财政吃紧,口袋里没钱,上面怪罪,下面没薪水,P民们,赶紧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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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0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老百姓的想法,是不是P县的财政又吃紧了,想方设法变着花样搞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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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9: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是划拨转出让,若干年后还可能要出让转永久,要想百姓放点血,他们有的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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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转永久,就是要改收房地产税了。  发表于 2015-8-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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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急了点,农民会有疑虑,影响城乡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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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3: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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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5: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其它区域没有实施吧,有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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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5: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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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6: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都是国有的,还分什么划拨和出让,这只是政府捞钱的一个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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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7: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收起你的银子 于 2015-8-12 17:52 编辑

好的地方干部会处处为民众利益着想,不会找噱头,在民众身上打主意。当然,这也跟当地民众的觉悟,思想水平有关系。大家都不关心,没看法,自然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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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8: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无处不在的收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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