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房产项目遇到的麻烦,房开老总送去20万元;为尽快拿到退地补偿款,一公司老总送去5万元。这些本不该拿的,他都拿了——昨天,瑞安市人民法院对原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陈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陈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 送去20万元泰宇房开的麻烦解决了 被告人陈伟,现年48岁,2011年3月任鳌江镇镇长,同年11月任平阳鳌江镇委书记。 据法院查明事实,2001年间,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泰宇房开”)通过招投标取得平阳县鳌江镇旧城五期区域外2号地块C区块,进行旧城拆迁并开发建设“泰宇花苑”。2011年5、6月份,“泰宇花苑”二期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拆迁和税金纠纷,为得到政府支持,及时解决纠纷,泰宇房开法定代表人陈岳西(另案处理)决定由叶茂纯(另案处理)送给时任鳌江镇镇长的陈伟20万元。 2011年5、6月份的一天上午,陈岳西和叶茂纯携带20万元来到鳌江镇政府,由叶茂纯拿着20万元现金到镇长办公室送给陈伟,要求陈伟帮忙解决泰宇房开遇到的问题。陈伟答应帮忙并予以收受,之后,泰宇房开的拆迁和税金纠纷得到了解决。 2 送去5万元永成公司顺利拿到退地补偿款 除收受泰宇房开法定代表人陈岳西的20万元,陈伟还有另外一起受贿事实。 据法院查明,1999年间,温州永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简称“永成公司”)在鳌江镇购买了地基20间和腹地7.02亩,后由于政府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原因一直无法进行建设。2011年上半年,鳌江镇政府开始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并对永成公司购买的土地进行回购和补偿。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成总(另案处理)为了尽快拿到退地补偿款,多次来到时任鳌江镇镇长陈伟的办公室,要求帮忙,陈伟予以答应。 2011年11月的一天下午,为了感谢陈伟帮忙,蔡成总来到陈伟的办公室,送上现金5万元,陈伟予以收受。之后,永成公司顺利拿到退地补偿款。 3 曾否认指控法院认定没发现非法取证 在今年5月7日的庭审中,陈伟全面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辩称他并未收受他人贿赂,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系在办案人员威胁、恐吓、诱供和逼供的情况下作出。 陈伟的辩护律师称,陈伟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是办案人员通过违法审讯和威胁、诱供等非法手段取得,应依法予以排除。 对此,法院认定,经查阅公诉机关提交的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发现侦查人员对陈伟采取暴力、威胁等进行非法取证。 4 镇长办公场所无休息室?证实是“有的” 在审理中,辩护律师曾提交鳌江镇政府1号楼三楼(镇长办公所在楼层)示意图等证据,以证实陈伟担任鳌江镇镇长期间,其办公场所并无休息室,所以陈伟在侦查期间供述称将收受的贿赂款放在休息室里,与事实不符,以进一步证实陈伟没有收受叶茂纯送来的20万元。 就此,法院这样认定,公诉机关在2014年12月18日制作的一份勘验检查笔录显示,陈伟担任镇长时的办公场所设有一间休息室。所以,陈伟在侦查阶段关于将收受的贿赂放在休息室的供述可信度较高,应予采信。 5 银行卡里无大额存款?贿赂款大多用于请客 法庭上,辩护律师还出示陈伟的4张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以证实陈伟4张银行卡内没有大额存款,来说明公诉机关的指控不能成立。 对于这点,法院这样认为,虽然律师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等证据材料显示陈伟持有的银行卡没有大额存款,但陈伟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他收受陈岳西、叶茂纯的贿赂后,放在办公室休息室的床头柜里,并没有存入银行,之后他用于平时消费,主要包括请客吃饭等,另外还有部分用于家庭消费。律师仅以陈伟持有的银行卡内无大额存款便否认其受贿事实的成立,显然与陈伟本人的供述和事实不符。 6 行贿人说送了钱是孤证? 他主动交代在先,行贿人证实在后 对于陈伟收受永成公司蔡成总5万元的事实,辩护律师表示,此事仅有蔡成总一人证言,属于孤证,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就此,法院认为,陈伟在2014年8月9日的笔录中主动交代了收受蔡成总贿赂款5万元的事实,而侦查机关在同年9月11日对蔡成总提取证言,蔡成总证实了该起行贿事实。陈主动交代在先,蔡证实在后,而且该受贿事实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 法官告诉你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瑞安法院认为,陈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辩护律师提出陈伟无罪的意见,不予采纳。 判决书称,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陈伟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