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我已非我

[原创]南麂之行—第8山地师和海军的亲密接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14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星根 发表:
[quote]原文由 玩物丧志 发表:


昨天有些冲动~~在此跟你说声对不起~~

请原谅
[/quotxiexie.e]

我认识你,还有你的家人,还有你的好多亲戚。都是朋友,你何必呢。

好象没必要把家人之类的牵涉进来吧,怎么有点象威胁一样啊?
[此帖子已被 闲云野鹤 在 2005-6-14 20:21:00 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破电脑一整天都进不了社区,进来一看,大家吵的够起劲了,小陪也来凑凑热闹,但只说几点,说的不好就当我放屁。



1、五四的朋友在这里发活动帖,有兴趣的跟帖报名,没兴趣的看了就走人,本来就是件简单的事情。在后面挖苦谩骂太不厚道了,个别会员张口就是粗话,下次再犯建议管理员腾出牢房请他进去呆几天。



2、个别人的粗口并不能说明“社区怎么怎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另外,不能把对活动收费疑问等同于挖苦谩骂,如探花所说,在有人提出疑问之后,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向大家说明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让大家玩得开心,玩得清爽。



3、领队费用由队员分担,确实如星根所说,有不少网站都实行这种制度。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如果组织的是规模较大的活动,领队的工作量相当大,确实有必要实行领队费用队员分担的制度。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很多人、很多网站认为AA比较公平合理。五四可以有五四的制度,社区也可以有社区的标准,大家应该相互尊重,而不必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目前以第一社区名义组织的活动,全部实行AA制,象前不久的廿八都休闲游、六一联欢晚会,组织者和普通参与者一样得为自己买单。



4、为什么五四的活动在社区响应者比较少。可能五四的几位朋友认为之所以在这边的活动帖跟帖者比较少,是因为社区里的人排斥五四,小陪却认为并非如此。大家都喜欢和自己熟悉的或者容易交流的朋友相处,社区的会员长期在社区活动,更认同在社区里有较高知名度、号召力的活动组织者,这只是一个客观因素,而不是特意排斥。这和社区里的新人发的活动召集帖捧场的人较少是一样的道理。



5、社区与户外游的关系——五四的斑竹林嘉乐说“户外除了老魏搞搞`真正户外你们能搞的起来嘛~不是我说你们``”。不是户外游才叫论坛活动,不是户外游才是网络世界,第一社区也并不是户外游的专门性论坛。第一社区作为一个综合性论坛,户外游只是其中的一块,对于大多数的普通网友来说,户外游更多的是休闲的体验,而不是专业精神。



6、个人对这件事情非常遗憾,希望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就事论事,为了一件小事撕破脸皮是小丑干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二次大战呀?好事别成真人PK了。闹哄哄的,大家这么激动干嘛呀?喝杯水,静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2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闲云野鹤 发表:

好象没必要把家人之类的牵涉进来吧,怎么有点象威胁一样啊?


不是的,他们家的人都很好的,我希望他象他家里人一样好,文明.如果你认为我威胁他,当我没说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陪你一起死 发表:

1、五四的朋友在这里发活动帖,有兴趣的跟帖报名,没兴趣的看了就走人,本来就是件简单的事情。在后面挖苦谩骂太不厚道了,个别会员张口就是粗话,下次再犯建议管理员腾出牢房请他进去呆几天。

2、个别人的粗口并不能说明“社区怎么怎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另外,不能把对活动收费疑问等同于挖苦谩骂,如探花所说,在有人提出疑问之后,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向大家说明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让大家玩得开心,玩得清爽。

3、领队费用由队员分担,确实如星根所说,有不少网站都实行这种制度。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如果组织的是规模较大的活动,领队的工作量相当大,确实有必要实行领队费用队员分担的制度。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很多人、很多网站认为AA比较公平合理。五四可以有五四的制度,社区也可以有社区的标准,大家应该相互尊重,而不必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目前以第一社区名义组织的活动,全部实行AA制,象前不久的廿八都休闲游、六一联欢晚会,组织者和普通参与者一样得为自己买单。

4、为什么五四的活动在社区响应者比较少。可能五四的几位朋友认为之所以在这边的活动帖跟帖者比较少,是因为社区里的人排斥五四,小陪却认为并非如此。大家都喜欢和自己熟悉的或者容易交流的朋友相处,社区的会员长期在社区活动,更认同在社区里有较高知名度、号召力的活动组织者,这只是一个客观因素,而不是特意排斥。这和社区里的新人发的活动召集帖捧场的人较少是一样的道理。

5、社区与户外游的关系——五四的斑竹林嘉乐说“户外除了老魏搞搞`真正户外你们能搞的起来嘛~不是我说你们``”。不是户外游才叫论坛活动,不是户外游才是网络世界,第一社区也并不是户外游的专门性论坛。第一社区作为一个综合性论坛,户外游只是其中的一块,对于大多数的普通网友来说,户外游更多的是休闲的体验,而不是专业精神。

6、个人对这件事情非常遗憾,希望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就事论事,为了一件小事撕破脸皮是小丑干的事情。

大家不必再做无谓的掺和了 众说纷纭 五味瓶翻 .....纯属耍皮之举 所谓事是闹大的 说多了总有错 建议就此打住.
来的都是客 在此借 小陪 先生辛苦创作的 6大理智而深刻的想法以作自用 同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2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5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陪你一起死 发表:
我的破电脑一整天都进不了社区,进来一看,大家吵的够起劲了,小陪也来凑凑热闹,但只说几点,说的不好就当我放屁。

1、五四的朋友在这里发活动帖,有兴趣的跟帖报名,没兴趣的看了就走人,本来就是件简单的事情。在后面挖苦谩骂太不厚道了,个别会员张口就是粗话,下次再犯建议管理员腾出牢房请他进去呆几天。

2、个别人的粗口并不能说明“社区怎么怎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另外,不能把对活动收费疑问等同于挖苦谩骂,如探花所说,在有人提出疑问之后,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向大家说明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让大家玩得开心,玩得清爽。

3、领队费用由队员分担,确实如星根所说,有不少网站都实行这种制度。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如果组织的是规模较大的活动,领队的工作量相当大,确实有必要实行领队费用队员分担的制度。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很多人、很多网站认为AA比较公平合理。五四可以有五四的制度,社区也可以有社区的标准,大家应该相互尊重,而不必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目前以第一社区名义组织的活动,全部实行AA制,象前不久的廿八都休闲游、六一联欢晚会,组织者和普通参与者一样得为自己买单。

4、为什么五四的活动在社区响应者比较少。可能五四的几位朋友认为之所以在这边的活动帖跟帖者比较少,是因为社区里的人排斥五四,小陪却认为并非如此。大家都喜欢和自己熟悉的或者容易交流的朋友相处,社区的会员长期在社区活动,更认同在社区里有较高知名度、号召力的活动组织者,这只是一个客观因素,而不是特意排斥。这和社区里的新人发的活动召集帖捧场的人较少是一样的道理。

5、社区与户外游的关系——五四的斑竹林嘉乐说“户外除了老魏搞搞`真正户外你们能搞的起来嘛~不是我说你们``”。不是户外游才叫论坛活动,不是户外游才是网络世界,第一社区也并不是户外游的专门性论坛。第一社区作为一个综合性论坛,户外游只是其中的一块,对于大多数的普通网友来说,户外游更多的是休闲的体验,而不是专业精神。

6、个人对这件事情非常遗憾,希望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就事论事,为了一件小事撕破脸皮是小丑干的事情。

我越来越觉得小陪厚道!!![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5 1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什么好吵的,难道你们不知道县团委办活动从来自己不出钱的吗?传统如此,有什么奇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5 1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闲云野鹤 发表:
你们有什么好吵的,难道你们不知道县团委办活动从来自己不出钱的吗?传统如此,有什么奇怪的
说的很对,县团委办活动从来自己不出钱,但是54青年网是昆阳镇团委主办的网站,他们搞活动从来都是自己出钱的。
[此帖子已被 老张 在 2005-6-15 13:49:28 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5 13: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soso_e100:}
同志们,至于吗?
很简单的一次活动,倒腾成这么长的帖子,存心要谋害眼球啊。
谁是谁非,偶老人家糊涂得紧,看了半天都没看出来。
不过对于组织活动,菜子还是有几点心得的。
试用四句调侃的话概况,大家看不过去尽管拿砖头开砸

1、对于组织者:屎壳郎去新茅坑——没屎找屎(事)
2、对于领队:和尚拿虱放头上——找不自在
3、对于活动双方: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4、对于参加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猴子满山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11-29 19:58 , Processed in 0.06344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