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本人于2009年09月16日晚在敖江柳下路冰冰海鲜楼门口与辆 浙CCG111的公车下来一车女的进冰冰海鲜楼点菜吃饭 ①个亼哋简啴 发表于 2009-9-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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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你被人阉过呢?如果是的话,你有能力就砍出来,没有能力只有忍下这口气不去砍他,,,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可能你眼红了吧..当官就可以有公车...是分配给他用...这是你不懂的... 一头雾谁 发表于 2009-9-29 22:25
就算你能检举全平阳县的公车.你能检举全温州市的公车吗?就算你能检举全市的公车,你能检举全省的公车吗?真是傻不拉几的! ltz5299 发表于 2009-9-29 09:48
请教这位,为什么当官就可以有车子配给他用呢?因为人家是主子吗? 塘下十二少 发表于 2009-9-29 23:43
监督是好,本人赞同,不能过度,我所说的过度是说十.一期间有很多的部门还要监管执法,比如公安要检查治安,娱乐场所。公安,文化,工商要检查网吧等等,如果一概曝光甚是不妥,要实事求是。发帖要慎重。。。。。 天使的脚步 发表于 2009-9-30 10:24
开公车上公厕,,你再跟着拍,,小心被反举报,,说你侵犯他人隐私哦... 一头雾谁 发表于 2009-9-2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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