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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乐场

柳圣勇,欠3000元钱不还,打电话不接,大家一起帮我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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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9 10:0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000元失信哥柳圣勇,他的代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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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9 10:1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000元失信哥柳圣勇,他的代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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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1 09:3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霉也倒不起  7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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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2 0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人会发这样的帖子吗?恶心,直接去他家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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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2 16:3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他家很多次了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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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5 11: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直接去讨钱或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在这里直接发帖人肉其实是不妥的。发个内容普法一下:
“最高法明确约束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10月10日 新华网)

  近年来,通过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高发。在网络民事侵权纠纷中,涉及个人信息被侵害的行为屡见不鲜。“人肉搜索”是否违法也曾引发过广泛讨论。但是因为网络的特殊性等问题使责任的限定难以确认,被侵权人也不知依据哪条法律去维权。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如何解决上述疑难问题做出明确界定。

  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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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5 12:0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自己违法了还不知道,当时怎么借的也不说明,有理应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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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5 18:3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欠钱的人太嚣张了,诚信难道不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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