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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njiantong

重新发帖,上传11月6号在馄饨店里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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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3: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垃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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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3: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被拿手机已经天天吃不下饭,精神恍惚,已送去北京治疗,精神损失已超千万RMB,强烈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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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4: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sb  发帖有个jj用啊  去报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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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5: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土兄?到包里翻跟桌上捡性质一样吗?{: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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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区别,都属不要脸  发表于 2014-11-2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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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5: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的行为确实可耻,虽然这么多天过去了,但是人家也不可能会上平阳第一社区啊!如果看到了敢不还给你吗?当时你就应该直接去报警,然后给人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你这样的一弄,你让人家怎么有脸面对那些熟人啊,人家又不是惯偷,一个手机才多少钱啊?至于这样吗?丢不起就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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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丢得起,你丢你丢你天天丢  发表于 2014-11-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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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15: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njiantong 于 2014-11-17 15:33 编辑
网星 发表于 2014-11-17 10:24
你已经严重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对方有权利要求你删除该帖子的,消除影响 赔偿精神损失费。

...

你先学习下什么叫 侵犯肖像权,还严重侵犯,别再这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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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15: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njiantong 于 2014-11-17 16:01 编辑
平阳人啊哦哦 发表于 2014-11-17 14:25
sb  发帖有个jj用啊  去报案啊

你个sb ,是你家什么人,本人已经报案,等照片比对完毕,警察自会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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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5: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累赘 发表于 2014-11-17 15:18
这个女的行为确实可耻,虽然这么多天过去了,但是人家也不可能会上平阳第一社区啊!如果看到了敢不还给你吗 ...

别出来恶心平阳人民好么?你家如果有这样的传统就低调点!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样的,拿人东西还理直气壮!机会给过了,没珍惜能怪谁。而且听你的语气你家里很有钱?请报上大名,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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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6: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jinjiantong 发表于 2014-11-17 15:29
你先学习下什么叫 侵犯肖像权,还严重侵犯,别再这不懂装懂

自己百度下,你这种做法是不是对的。  

       或者你去咨询下律师。 再说我是不是不懂装懂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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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6: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sb  楼主是sb  楼主是sb   偷手机的人是你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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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就好玩了  发表于 2014-11-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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