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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闲狗蛋

请平阳县纪委和教育局公开答复我的举报(67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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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没必要吧 看你 儿子到时考不上 北大(分数又比北京学生高的时候) 想上北大,,你看到时有多少 北京的人这样子轰炸你 ,看你们到时 又是什么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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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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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7: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是啥大事呢?! 人家也不是什么官二代 富二代 ,读个书而已,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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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8: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14年前,哥花了1万2才能进昆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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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8: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N天了,还没解决哦,看来水深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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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3: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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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妮泥 于 2012-11-26 16:18 编辑

           我是此学生家属,楼主根本不是昆二中学生家长,其人不在昆阳工作,发帖之人为何冒用学生家长之名发此贴,纯属大人之间的恩怨,他是恋爱不成,报复孩子。
      楼主的举报是失实的,该孩子根本不是作为第一批昆阳二中施教区的学生被录取的。他是符合《平阳县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2】1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昆阳学区实际,作为第三批第三类统筹生录取的。孩子的父亲是昆阳自来水公司职工,该孩子父母离异,虽随其母生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孩子和母亲一直是租住在城东小区,楼主文中所提到雅河路“山里人家”附近是其亲戚家。
       以上材料齐全,既有社区证明,又有租赁协议,同时有学区工作人员调查,证明其材料真实。昆阳学区据此,依据《招生实施方案》第二条招生政策和办法招收此学生为昆阳二中学生。
      因本人不经常上网,有人告知我,所以今天特要向网友们做一个解释,免得被人散布谣言,颠倒是非。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昆阳学区去了解这件事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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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6: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67楼的意思是发此帖的人是该学生离异的父亲

点评

估计是离异后 妈妈的男朋友 或者 爸爸的女朋友 次奥 这个世界很乱的  发表于 2012-11-2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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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6: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言重了。不就是一个昆二中的入学资格嘛!睁大眼睛去挖贪官污吏吧,看来你和陈家有深仇大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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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7: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多半是要不了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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