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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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由百*超市饼干事件谈谈“规则” |
发表于 2016-1-5 17: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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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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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Y的,不骂你几句,你就不觉得自己是个人,好好说,你也不会,偏要说人是超市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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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从“无端骂人小偷”规则说开去呢?欺负一个一周岁婴儿手手里的半点的饼干,什么居心。鄙视你,拿婴儿手里的饼干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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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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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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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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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喂,跟国际接轨了。怎么不把污蔑人是小偷的罪责跟国际接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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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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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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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不带脏字,才为高明。要骂人的话,请些高明的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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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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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位有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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