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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464173

支持甬台温高速复线建设,但决不答应“未征先占”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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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22: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往往为了赶速度和重政绩,而轻百姓权益和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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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迟早要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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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13:2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甬台温高速复线事关国家战略安全,你们都要让道,再说,该宅基地属海城村集体所有,村集体说了算,你们农民没有话语权,不是属于该村集体更没有权利参与权与话语权,你们就等着,政府能出台处置方案已经阿弥陀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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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6 18:5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甬台温高速公路的重要性我们明白,无论是国家战略需要还是经济发展需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实际上,国家无论哪条高速和高铁都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与经济发展,但建设用地的审批这一法定程序总该履行吧,尊重农民土地权益这一底线不该突破吧,如果说村集体土地村干部说了算,那么,《土地法》规定的“政府出台征收安置方案要征求村集体与村民意见”是虚设的吗?!何况该处宅基地属于多个村集体,也不只是海城村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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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6 18:5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上面网友的逻辑推理,若土地属于村集体就由村干部说了算,那么,属于国有的土地,镇政府要用到土地是否就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说了算,就没必要征求拥有使用权的业主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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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6 18:5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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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7 13:1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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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7 20:3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城两百间宅基地在10月初被强行施工,至今没有出台征收方案,现在墨城两百间宅基地未施工处已被业主用红色三角旗圈住,他们用录像及照片对施工场地进行取证,如果施工队在征收方案没有出台前继续强行施工,他们准备起诉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起诉政府“未征先占”违法侵权行为,最终倒要看看中国行政诉讼法是否真如大家所说“虚设”的?见证一下弱势的农民们是如何被强势的官员们欺凌的?以便更真实更深刻地把中国底层百姓们的人权状况呈现给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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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00: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有不平 发表于 2016-11-15 08:22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两年未建设,没有确权登记的,就自动变为自留地了,由村集体自动收回。再说,农村 ...

1、政府的职责是什么?现在来说“非法交易”,当初为何不监管、不规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官本位的思维何时能改?百姓视角是一句忽悠人的口号吗?2、支持国家的基础建设,但是千万不要以此来要挟老百姓,建设的目的是什么?不是造福百姓吗?这就是你们打着造福百姓的幌子来侵害百姓的利益吗?3、部分官员,尤其是一些基层官员身上的个别习气真的改改,越大的官越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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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00:2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理、合法维权,法制社会需要规范、合法地做每一件事,未征得户主同意强行施工就是违法行为,社会进步需要大家共同推进,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都得在法律框架下处理问题!无论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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