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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egoat

近1月多来赵乐平副县长三次接见我们20户购房户代表的概况: (3月31日的《订金已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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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8:1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房开老板的问题吧!真的太坏啦!杀人不见血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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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21:5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在这里攻击县太爷,不要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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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01: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宰相肚里能撑船,为官的面对百姓长期的冤情和满腹的苦水而得不到解决和倾述应理解和同情并尽快妥善处理,而不是无视或推脱或欺骗,更不能像某些人称之为“攻击”啊。真正的为民做主的县太爷应对每天的行为默默审查自己,做错事情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天下为民者面对平安世道大多不会无风起浪,这么多的投诉到底说明了什么呢?答案是:好多群众生活不安宁啊。。。。手无寸铁的百姓仅仅说出的受尽屈辱和不公平待遇的合理的心声,有人称为“攻击”官员。如果你是为官者,你拿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好好办事而口无遮拦,还有良心吗?天理何在?跟贪官污吏者由有多大区别!!!!!!!!!!!如果你是旁观者,不了解来龙去脉,就轻易说“攻击”、“要命”之类的糊话,就滚一边去吧,世界多你这类“清道夫”,小康社会建设就多了“拦路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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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09: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流金岁月520 于 2016-5-20 09:38 编辑

赵县长,我们一共十几人,均是润地房产购房。作为购房户,我们心情焦急,几年来上访不断。承蒙赵县长理解并换位思考,一个月内三次约见,虽未最终解决问题,但让我们体会到了本届政府的关注力度,看到了最终解决问题的希望。我们因此深受鼓舞并表示感谢。 表示感谢同时,也深感不安。个别购房户言辞偏激,逆反心理偏重。我们也换位思考,觉得解决遗留问题应有时间空间,也不指望立竿见影朝夕见效。更何况作为社会人宜彼此尊重,过激伤人,亦不心安。我们曾因此而予劝说疏导,在此也特意表示:个别人的观点和言辞,只代表他本人。祝工作顺利并祈祷我们的问题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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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0:1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打造服务型政府了 为官不办事 还得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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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得到接见说明还有希望,陈年旧账想要翻案,已是难事,动工造房大兴土木,不是搭积木,能说建就建,给彼此多一点耐心,多一点信任,总不是坏事,十几年都等了,还急这两三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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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贴主:做人要厚道啊,看了你4月19日的贴,你还感恩戴德的,截图为证。你起网名都叫自己蓝色的色狼。千万不要人如其名。goat翻译:山羊,替罪羊,色狼,你给人的感觉怎么就像一只白眼狼啊!附上4月19的帖:赵副县长工作效率好,待人态度好.建议上级领导要重用这样的好干部.我们的手头钱不多了, 房价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升点,电梯一定要装,林老板不能赚只能亏,这地块闲置了十二年.
                                                                                                                                                                             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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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1: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如果心里真正装着民众疾苦者,面对民众诉求,会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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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3: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装电梯这是要建几层啊,后面的别墅会同意,旁边的老房子会同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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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5: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昆阳镇人民路南侧3号地块近一个多月县政府有关协调情况的说明

昆阳镇104国道南侧3号地块,位于凌志花苑楼盘对面,用地面积1390㎡,性质为商住用地。该地块由浙江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原温州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并于2004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由于地块位于昆阳城市中心区块,周边住户对项目建设一直十分关注,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容积率调整事宜。2005年3月、12月、2010年11月,经润地置业公司多次申请和提供建设方案,县政府先后研究批准三次调整容积率。润地置业公司于1999年取得该地块至今尚未建设,时间跨度较大,期间相关审批流程技术要求等都有很大变化,对照现行的相关审批要求,存在诸多问题。县政府也多次研究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16年3月31日平阳第一社区出现关于“订金已经付13年了,还不造房子,真是怪事!”的帖子,4月8日昆阳镇人民路南侧3号地块相关购房户代表到信访局要求见县领导解决问题。根据县政府分工,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赵乐平常务副县长知道后,在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和购房户代表见面。听了购房户代表反映的情况,赵乐平常务副县长表示十分理解,同意帮助购房户尽快解决问题。因为是第一次听到关于昆阳镇人民路南侧3号地块的情况,对具体问题还不太了解,答应购房户代表一个星期后再见面(即4月14日)。4月12日,县政府召集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昆阳镇、润地置业公司就该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从民生角度出发,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对该地块处置形成初步意见,先暂按照该地块出让合同规定的2.52容积率尝试模拟开发建设。
4月14日,与购房户代表见面会上,赵乐平常务副县长将县政府专题协调会确定的意见告诉各位购房户代表:鉴于该地块问题由来已久,事关购房户和房开双方的切身利益,初步商定由润地置业公司按照地块出让合同规定的2.52容积率开发进行资金测算;县有关部门按照现有政策如何有效解决该问题;购房户代表也一起参与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解决。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梳理问题研究开发建设方案,并定于5月16日再次碰面。
4月25日、5月4日、5月12日,县政府召集县有关单位召开三次专题协调会议,研究了多种解决思路:1.由房开公司按照2.52容积率开发建设该地块,房开公司通过测算预计将亏损2000多万元,房开公司表示不能接受;2.按照司法途径解决,购房户代表预计对可能判决的赔偿金额不能接受;3.购房户代表能否按现在的建筑综合造价购房,还需要跟购房户代表再沟通。因此,决定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昆阳镇配合,组成工作组跟购房户代表和房开公司再对接。由于该地块有关情况比预计的要复杂,原定一个月时间将近,决定由县工作组提早和购房户代表见面协商。
5月19日上午,平阳第一社区出现帖子《近1月多来赵乐平副县长三次接见我们20户购房户代表的概况》,帖子内容所述,不仅对该地块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而且也令县政府、县有关单位极其不解,不知发帖人用心何在。帖子第二段:“会后,我们代表中的多人担心赵的承诺有诈,因为接下去即将有省检查团来平阳检查,中央巡视组在浙江,这是否为保乌纱帽的缓兵之计,但多数人考虑到赵是代表县委县政府的,总不至于会如此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吧!”这段描述属于发帖人主观臆测,误导广大群众,对县政府的恶意中伤。帖子第三段所述,实际情况是5月12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已经成立工作组,并交代县国土资源局和昆阳镇工作人员要代表县政府先和购房户代表见面协商。因沟通上出现问题,工作组在16日前没有及时通知到购房户代表先取消见面会,而自称是购房户代表的郑某在5月16日17:00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询问见面会的事,县政府才知购房户还没收到取消通知。关于“他说赵到杭州开会,4天后回来。片刻后赵的秘书手机联系我们,说次日13:30在县府门口三楼会议室接见我们。”这段表述,实际情况是“明天(周二)下午到市里开会,过两天周四到杭州出差,周五回来”,不知是否发帖人电话上听错还是断章取义。考虑到购房户代表对原约定的5月16日见面会取消有误会,赵乐平常务副县长利用5月17日中午休息时间又和购房户代表见面,把具体情况和购房户代表解释清楚,绝大部分代表也都表示理解。
经了解,5月19日上午平阳第一社区《近1月多来赵乐平副县长三次接见我们20户购房户代表的概况》的帖子发帖人不仅不是购房户,而且也没有征得广大购房户的同意,随意抹黑事实,误导广大群众,不仅对昆阳镇人民路南侧3号地块问题的解决没有帮助,更是构成无形的障碍。以上是我们对贴子的回应,同时,我们也承诺,将继续有效搭建化解历史遗留的平台,继续耐心帮助购房户解决问题。我们相信广大购房户能理解目前政府的努力,也希望个别人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网络上,我们将继续关注此贴及跟贴,如果再出现类似诽谤恶意中伤贴子,将诉诸法律,依法处置。

昆阳3号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联系人:王洲铭,联系电话:13958917707)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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