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老张

【公告】社区版主招募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3 2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社区版主虽然是自愿申请义务管理,但既然在其位就理应谋其政。原先的有些版主长期不处理版务,甚至超过30天未登录,近来我们已经撤免掉一批(我们一般要求版主一周至少有五天能上网进行管理)。希望所有新申请版主的朋友牢记这一点,当版主不是荣誉而是责任。较长时间有事允许请假,因故无法继续履职也可以辞职,但决不能一曝十寒或不辞而别。所有认真履行职责并任满一年的版主,在离任或辞职后我们均将授予“资深社员”称号,以后还可参加“功勋社员”评奖。

欢迎更多的热心朋友加入我们社区管理团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font color="#0000ff" size="6">虽然做不了版主,但是一定得支持一下!!!</e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给我一支烟在2009-7-23 17:42:00的发言:哈哈 路过,帮顶。反动分子要不?
老张:“给我一条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给我一支烟在2009-7-23 17:42:00的发言:哈哈 路过,帮顶。反动分子要不?

谢谢帮顶,这个真不要……[em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7: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路过,帮顶。反动分子要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17: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原则上在第一社区注册须满一个月,发帖数(包括回帖)不少于100个.这个条件我不符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易难儿在2009-7-23 20:51:00的发言:
建议总置顶……


另有若干子版块。。。。
如自助游下有<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4" target="_blank">【野营户外学校】</a> ,无斑竹。。。
   社员俱乐部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5" target="_blank">【我形我酷·留影版】</a> ,无斑竹。。。
   红茶馆杂谈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3" target="_blank">爆笑喷茶·开心版</a>,无斑竹。。。
   情感驿站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4" target="_blank">岁月醇酒·而立版</a> ,无斑竹。。。
   校园教育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5" target="_blank">英语天地</a> ,无斑竹。。。
   音乐影像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24" target="_blank">笑傲KTV·原唱版</a> ,无斑竹。。。
   电脑网络下<a class="newlink" href="http://www.wzpy.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25" target="_blank">初学者园地</a> ,无斑竹。。。
   
最后做下广告。。。。
-原创·阅读版期待你的加盟。。。。。。。

这些子版块大多都要撤掉了,不再设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急需版主的版块有:

1、悠游天下
2、小城有约
3、小城印象
4、江南风絮
5、同窗时代

“红茶馆-杂谈版”由于发帖量大,管理任务重,可考虑再增加一位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3 2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继续申请。。。。。。。。。。。。
哪个板块没人,我就去哪个板块奉献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8 4:22:36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2-28 19:44 , Processed in 0.08245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