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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社会现实

官官相护,得了好处怎么敢不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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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止,那不是就不用还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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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0: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讲的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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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3: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图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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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4: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西晕 国人悲哀些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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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4: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的实践是严肃的,不要当儿戏。债权人起诉,法院判了;去报案,公安局立案了。现在又是什么终止周文清案?搞不懂???是不是在中国,只要一班人闹,闹,闹,想怎么样就会怎么样嘛??在中国司法是儿戏还是这些人素质一班,以为做什么要怎么样,闹就可以,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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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4: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过来说,借钱给别人,拿利息,也是一种投资吧。既然是投资就要承担风险,难道投资失败,都要法院或者政府给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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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4: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个案例又一次告诉我们,千万别把钱借给别人,除了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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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5: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事都去政府门口静坐,喊着口号打着条幅,还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吗?就算老年人是文盲法盲,你们的子孙后辈也是文盲法盲,不会规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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