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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njiantong

重新发帖,上传11月6号在馄饨店里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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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8: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女人合伙偷盗!坐牢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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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9: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他娘的,跟贼,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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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9: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这跟偷有什么区别啊~~~楼主 手机拿回来了告诉我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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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9: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占有、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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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9: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 手机估计已经给 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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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09: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邀请记者去采访下获奖感言,楼主再出钱把记者采访片段在温州电视台、平阳电视台、浙江卫视播放一次,手机就送她好了{:soso_e120:},另外苹果手机有定位功能的,各位亲如果用的是苹果手机可以设置下,万一丢了可以同过定位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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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0: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女会偷东西,看来还会偷其他,虽说装视频可防范盗窃,但是怎么说也得在醒目位置提醒大家本店设有监控,这样不仅防范效果更好,而且也可让人选择要不要在此就餐,毕竟不是每人都喜欢在窥视下就餐,总感觉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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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0: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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