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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草尊者

关于召集万人签名控告运管所领导玩忽职守罪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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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6: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让这群坐着茅坑不拉屎的害群之马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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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了~~~{: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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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坚决要请求政府部门整治出租车市场的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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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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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坚决要请求政府部门整治出租车市场的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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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怕会搞成官场对联:上联是: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马到成功;下联是:下层蒙上层,一层蒙一层层层掺水水到渠成。横批:官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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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2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公管所一个行政不作为,那是囊中取物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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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8: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2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公管所一个行政不作为,那是囊中取物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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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2-1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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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9: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5:}{:soso_e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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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9: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寨副总:法不责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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