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你是我的屁眼 于 2016-4-12 11:38 编辑
我是鳌江镇下桥小区的业主,因为小区天井设计的缺陷,导致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两天鳌江下雨,就这样的雨就把天井外廊的过道弄成水漫金山,如果雨水再灌进电梯,直接影响到电梯运行安全,很有可能会造成意外事故。天井外廊如果没有封闭,万一家里有孩子调皮捣蛋的,或者亲戚家的孩子过来玩,不在大人的监护下随意攀爬,可能会发生更大的安全事故。 因为外廊的问题,现在引发小区边套业主和中间套业主邻里关系的不和谐,中间套业主多次去鳌江镇住建分局反应边套违章,多次去三拆一改办公室反应违章拆除。希望政府考虑下桥小区的实际情况,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呀,谁来帮帮我们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住宅设计规范》文件精神,其中走廊和出入口规定: 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5.1 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5.2 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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