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建设用地审批、项目进场施工、为企业处罚说情、协会会长提名……他都出手帮忙,并收了不少感谢费,甚至自家买房也主动伸手,以借款为名索贿。昨天,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申卫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指控受贿216万,起诉书长达15页 经瓯海检察院审查查明,1999年至2014年,申卫国在先后担任平阳县水头镇镇长、水头镇委书记、平阳县纪委副书记、平阳县鳌江镇镇长兼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鳌江镇委书记、平阳县委常委、平阳县副县长及其离职期间,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6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长达15页的起诉书中,共分14节列举了指控申卫国受贿事实。 其中,1996年至2000年,申卫国在担任水头镇镇长、镇委书记期间,为平阳县金凤皮革公司(后更名为平阳县之源皮革有限公司)提供帮助。 2003年下半年,申卫国转任鳌江镇镇长后,该公司负责人赵某邀请申卫国参股投资煤矿,但其未实际出资。2005年2月,赵某通过银行汇款送给申卫国15万元。 2010年,申卫国任平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赵某邀请申卫国参股投资广西红木市场,其也未实际出资。2014年4月,赵某又通过银行汇款送给申卫国20万元。 除了别人行贿,他还主动伸手“要” 据指控,申卫国有为他人办理审批手续打招呼的;有为企业项目顺利进场施工提供帮忙的;甚至有为他人能当上协会会长,特地召开党委会给予提名的。 除了行贿人行贿外,申卫国还主动索取钱财。据指控,2008年4月,申卫国夫妇购买平阳鳌江“凌云花苑”楼盘,在明知家庭资产足以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的申卫国以购房缺少资金为由,以借款为名向行贿者索要30万元。 2009年12月,申卫国夫妇购买平阳昆阳“大自然三期”楼盘,在明知家庭资产足以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时任平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工业、城建等)的申卫国以购房缺少资金为由,以借款为名向两名行贿者分别索要30万元。 在申卫国收取的财物中,除了人民币现金外,还有美金、香烟、五粮液、超市购物卡等财物。不过,在多名行贿人因涉嫌行贿被有关部门查处时,因害怕自己受贿的事实暴露,申卫国多次将有关钱财退还行贿人。 案发后,申卫国的妻子代为向侦查机关退出非法所得86万元;两名行贿人上交申卫国退还的21万元。 对于受贿,他说:“以为应该得到感谢” 瓯海检察院认为,申卫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1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申卫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我为一些企业发展提供了帮助,让他们赚了很多钱,当时我以为应该得到感谢,所以就收了……” 昨天,瓯海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联合组织了各镇或街道主要负责人,以及城建工作分管领导、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等,共计近60人旁听了此案庭审,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在公诉意见中,公诉人称,作为公职人员,要做到职务的廉洁性及不可收买性。面对诱惑,要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时刻接受人民监督。 昨天,瓯海法院就此案未作当庭宣判。 被告人档案: 曾任多地“一把手” 被告人申卫国,平阳籍男子,现年54岁,大学本科,原系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之前,申卫国曾先后担任平阳县水头镇镇长、水头镇委书记、平阳县纪委副书记、鳌江镇镇长兼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鳌江镇委书记、平阳县委常委、平阳县副县长等职务。 2015年6月5日,申卫国因此案被警方刑拘,2015年6月19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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