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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金,大家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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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5: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收到国土资源局的短信:你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手续已批复,请你尽快来窗口交纳出让金。
但是又听说P县此举不合法。温州其他县都没有这样。到底交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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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6: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房子没有打算出售,就不用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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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6: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2款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个人理解:自己一辈子住的话,不用交这钱,也许等拆迁可以自动转出让,如果十年内打算卖的话,还是去交了吧,主要还是看房子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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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7:2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交。不过有在8月31日前送去评估。当时去评估的人听其他人讲,交了这笔钱,房子总算自己的了。同志,你们没听说过以后可能还有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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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7: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交,自己住,觉得交了挺可惜的,白白要交1万多块钱,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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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7: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化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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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09: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还没交,听说要等新政策出来才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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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0: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必要交的,除非你是要目前卖房那是没办法,如果自己住就没必要交,五年一个政策,这是揽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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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1: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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