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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教师为什么会集体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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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关:少女未扎头发遭拒考后自杀 庭审时教师击掌喝彩


             丧钟般的掌声为谁而鸣?







浙江温州市第七中学未满16岁的女生吴雯雯,因为被班主任禁止参加期末考试而投水自尽。吴雯雯的父母因此以“非法剥夺考试权”、“管理不当”等为由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法庭上,当被告的代理律师做了学校和老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辩护发言后,“被告方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据7月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








这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让人出离愤怒。身为教师,难道连一点悲天悯人的情怀都没有吗?





那位班主任并不能说是完全无辜的:当吴雯雯去参加考试的时候,班主任以她的头发未扎好为由禁止她进入考场,待吴雯雯扎好头发返回时,班主任又说她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而这背后的原因是:她欠了班主任200元的补课费。





我们不妨揣测那些老师们为什么会鼓掌:在他们看来,他们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市场交易关系而已。他们提供了教育服务,学生及其家长则为购买这种教育服务付钱,而打官司,也不过是消费者和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市场纠纷而已。如果说交易时是“双赢”的话,那么打官司的时候,就是“零和”了。所以当那些老师们听到代理律师的精彩发言,意识到学校和老师可能会因此赢得这场官司时,他们就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了。至于死了一个学生,那不过是一个心理脆弱的“消费者”自己寻短见,又有什么必要放在心上呢?





而在我看来,最大的教育腐败,就在于把教育服务完全看作是一种商品,哪怕这种商品的价格受到了国家严格的规范。因为只要把教育服务看作单纯的商品,就一定会出现冷漠教师。而这样的教师培养出的学生,会不会有爱心,会不会在关键的时刻为社会、为父母、为他人有所担当,我们也就不难想见了。





我宁愿把“集体喝彩”看作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小看这样的“苗头”。因而,我仍然要说一声:以救救孩子的名义,救救那些老师!




发表于 2006-7-17 1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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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12: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才是校园里真正的“弱者”



现在有一种针对教育的思想潮流,那就是教育异常黑暗,教师极端“残暴”,学生永远是弱者,教育法规一定要保护学生免受教师的“欺辱”。但真实的教育果真这样吗?做为一名教师,我想说一下我的真实感受。







前几天期末考试监场,我看到了任何媒体都没有报道过的一幕:班内30名考生,16人在开考仅仅5分钟后便“伏案而眠”,其余的或望着远处发呆,或摆弄着自己的手指,能对得起“考试”这两个字的不会超过5个人。我试着弄醒了几个,结果“饱餐”了一顿“白眼鱼”,那些眼神中分明有一句话:你怎么那么爱管闲事?





教育学家以及批判教育的记者们肯定会感到奇怪,在如此黑暗的“教育环境”之下,学生也敢如此“嚣张”么?





唉,怎么说呢?我总感觉教育学家们太“理想化”了,而媒体则过于以偏概全,至少在我所处的几百里范围内,至少在我们这些"好学生"都被人家重点高中“筛”走了的普通高中里,学生从来都不是弱者,那可是永远的“强者”。把学生逼得自杀的事情这辈子都不会发生在我们这里,他们不把我们逼得去跳河我们就念阿弥陀佛了。相信很多地方的情况也应该是这样。





个别不发达的地区发生的惨剧那是事实,可大多数地区的孩子的“法律意识”一点也不比律师差。你的眼睛还没瞪圆她或他就说你态度恶劣了。明明知道他书包里有武侠小说甚至有匕首你也不敢去把它们拿出来,因为那侵犯了人权,按新的教育法规的规定那叫侵犯了人家的“隐私”。做教师的就只能等着出了事之后收拾残局,或者等着被处分或者等着家长埋怨或者等着那些能把一个说成十个的记者大老爷来采访。





蒋多多同志今年高考想做新时代“白卷”先生的“壮举”引起了举国轰动,可您去问问老师们,哪个学校没有这样的“英雄”?哪个学校这样的“英雄”是少数?哪个这样的“英雄”是当老师的逼的?我们敢管吗?不管,是我们的失职;管吧,我们简直是以卵击石。思想教育能够成功这个概念只存在喜欢“幻想”的教育学家的“梦境”里,他们怎么不来普通中学里来试试?





这些学生本来不想念书,可在普及高中的大好形势之下,在家长的威逼利诱之下(当然有一部分也是为了逃避家庭的劳动),却统统被学校招来做“大爷”。而教师只有充当“三重孙子”的份儿,在家长面前是孙子,在社会面前是孙子,在学生面前还得装孙子。





但媒体看不到这些,因为这个远没有报道“学校乱收费”让人愤怒,也没有报道“教师加重学生负担”有深度,更没有渲染“男教师都是色鬼”能吸引人的眼球。那些从来没上过课堂或者二十年前教过几天书的教育学家只知道钻研他们的“新瓶子”,从来不看看新时代发生的新情况。





社会环境整天“误导”,出了问题的话把帐全记在教师身上;媒体记者戴了一幅“变色的眼镜”,把教师全看成了“黑色”或者“黄色”;学生呢,反正你也不敢把小爷我怎么样所以大多有恃无恐;至于学校和教师,全都盼望上天保佑别出什么乱子。





以前人们总嫌我们的教育方式太陈旧,对学生的约束过多,总想画画外国的“月亮”。外国的教育方式是不错,可那是外国,人情有差别,国情也不同,走一样的路肯定不行。大家总想让中国的教育模式跟美国一样,可还没一样呢就乱成这样,要真一样了那我们还活吗?





这些年,教育法光顾着保护学生了,但教师呢?大伙只看见教师如何学生了,怎么就没有地方报道一下学生把教师打了、家长把老师骂了呢?难道“妖魔”化教师就是教育思想的主流吗?难道来个精神不正常的学生出了什么事故也是教师逼得么?难道学生在校外被歹徒给杀了也要查一下在学校是不是受了老师的气么?





以前的教育是对不起学生,但现在学校的真实情况在媒体的“偏拉一把”式的报道之下有几个人了解呢?我们现在强调保护弱者,可在对教育的一片斥责之中,谁会想到教师才是校园内真正的弱者呢?(作者是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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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打老师以后
           

            http://view.QQ.com   2006年07月16日09:15   中国教师报   厚 言

    某年某月某日某校某班,X老师正在上课,学生Y在下面频频撒欢儿,其他同学无不侧目。X老师以目示意其几次,然Y依旧我行我素。X老师实在忍无可忍,便让其到教室外面。谁知学生Y竟岿然不动斜目而视,老师强压怒气,欲伸手拉之,Y不甘示弱,挥拳猛击,教室顿时乱成一团。其他教师闻讯赶来,好言相劝始把Y拽开。


Y生家长:什么?老师在课堂上打俺的孩子了?打着哪儿了没有?伤着了没有?这还了得!马上给他叔他舅他姑他姨打电话,都过来,人越多越好,找他们评理去。俺的孩子长这么大可一句赖话都没听过,更别说受这份气了。就这还说是俺打老师了,总是你老师惹俺了,你老师是咋当的?俺儿子再有不对,正查倒数着也挨不着你老师来教训,先让儿子做个CT,验验血,全身检查,在家养着。这回要是学校不给俺个说法,不满足俺的条件,俺就到教委去告他们,俺就给记者打热线电话,俺就上十字路口扯横幅去。

该校校长:哎,这小X平常瞅着不傻呀,今儿这是咋的了,怎么犯了昏了。他说话就让他说你别管他不就得了,人家愿意拿钱来混,就让他混么。现在都初三了,还能在咱们这儿祸害几天,忍一忍不就过去了么。平常咱们大会小会的讲,学生纵然有一千个一万个错误,也不能批评,你得哄着,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去对待。可你真以为那是你自个儿的孩子?教训了没人管?你怎么就认不清现在的形势呢?现在可好,人家家长堵着校门,让给孩子治病,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否则就要上访去。事儿一旦闹大了,我们的工作就太被动了,这社会舆论咋办?上级领导会怎么看?学校可不能替你背这个黑锅,你的事儿你自己处理,与学校没有一点关系。

X的同事:哎,身败名裂,引火烧身,不值呀,教训呀。归根结底,还是年轻啊。这样的学生你还管他干啥?人家家长都不怕,你瞎操心什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讲好自个儿的课,愿学的下点功夫管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了。一片好心换来驴肝肺,你这又是何苦来着?挨了学生的打,不分青红皂白,就让老师登门道歉赔钱,俺们当老师的就可以没有尊严?真是窝囊到家了,这老师还有法干么?自己的孩子将来如果敢再端这碗饭,我就跟他断绝关系!俺们强烈建议在学生守则中再加一条:禁止学生体罚老师。

X的学生:俺老师太冤了!俺们都可以作证,从始至终俺老师都没出手,Y怎么就受伤了?那个Y压根儿就不是好东西,别说俺们班,就是外班的没被他欺负过的都不多。他简直就是个社会小混混,折腾得俺们连课都没法上,俺们也联名给校长写过信,可都不了了之。后来他干脆连检查也省了,越来越横。提起他,没有几个不又怕又恨的,心说这回他该落报应了,但怎么反倒是让老师赔礼道歉拿钱?听说还要写检查,全市通报批评。俺们都想不通,难道这就是俺们心目中的老师?

教育专家:学生是中学生吧?应该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吧?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老师是要承担责任的,如若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了,我并不是说老师该打,只是他处理问题的方式有问题,太不理性,还是要用爱来融化他们。当然学生的家庭教育也很有问题,家长的素质也很低。

当地媒体:说实在的,我们都很同情X老师的遭遇,也想客观公正地报道此事,探讨一下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保护老师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但我们接到了通知,不准报道此事,说是怕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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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知识剥夺了活人性。知识还在,力量呢?精神就是力量。没有精神,运化知识的能量都没有,更不用提如何发挥知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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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阶梯有了,人们上阶梯的能力哪儿去了?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还在,力量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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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是现在最可耻的职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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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孩子,请还给老师管理权!

                  http://view.QQ.com   2006年07月16日09:37   光明网   高平

      我看过《教师才是校园里真正的“弱者”》这篇文章后,深有同感,它道出了大多数老师的心声,在网上引起了大争论。究竟谁是“弱者”?争论之,意义不大,关键是“如何改变这种现状”!



在教育行业,特别是非重点学校,老师受学生、家长、学校的气,学生伦为差生、甚至犯罪,已是屡见不鲜,这也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而究其原因,不是老师教的好坏,也不是老师不想管,关键是老师不敢真管。


我讲课是把好手,趣味性强,分析精辟,切中要害,使学生既学知识,又学方法,又能听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在好班讲课如鱼得水。但在差班,我是相当于在带“研究生”,因为一个班只有几个学生在听。我若真格地管,让学生认真听讲,绝对能做到。关键是:若真管,少不了有不服管教者,免不了与学生有冲突,最终的结果是:对学生不了了之,而老师得到的评价是“学生与你冲突,说明你的方法有问题”,老师的尊严荡然无存,严重时定为教学事故,受到行政处理等等。因此,教师只能表面上管一下。若真管,那不是在给自己找难堪吗?!


曾几何时,有些理论家提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教育是服务行业,学生是顾客,教师是服务者”。试问:若说“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那么按此推理,“只有不会管教的警察,没有教育不好的犯罪分子”;“只有不会治疗的医生,没有治疗不好的病人”。


若说“教育是服务行业,学生是顾客,教师是服务者”,那么按此推理,在学生(顾客)发脾气时,老师(服务者)还要含笑道歉?


教育不是万能的,若是万能,就不用再用法律,就不用再设公安局。


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怎么“育”?


当你的小孩不听合理的话时;当你的小孩非要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讲道理也不听,经过家庭表决一致不同意小孩的观点,但小孩又一直坚持、一意孤行时;你该怎么办?必要时,你就要用强制手段来阻止他,甚至处罚他。


但是,现在的老师有类似的权力吗?没了!没有处罚学生的权力了!


这就是现在教育行业在教育管理上的弊端所在。


“教育家”们只想着学生“个性”的发展,却忽视了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削弱了老师的管理权力,以至于一些青少年在学校无视学校纪律,到社会上也就无视法律,最终促使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因此,在处罚那些殴打学生、辱骂学生的极个别老师的同时,请还给老师们以管理的权力!


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们的不良行为受到约束,使他们知道做人的准则;只有这样,才能使咱们的后代得到真正地、正确地发展。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为了中国的未来,为了我们的下一代,请还给老师们的管理权力吧!


·作者是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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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何种行业都应实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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