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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飞涨,请问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你们履行职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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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09: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哪条法律规定逢年过节就得涨价?眼看物价飞涨,作为主管单位,你们履行职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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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6 0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找错门的。物价主管部门是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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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7 19: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过年、春节的,卖家也辛苦,生意人,无利不起早,加一点价也是人之常情,我买也是心甘情愿。难道你家人或亲戚没有一个除夕、春节经商做买卖的?叫你除夕、春节去开中巴、去菜场卖鱼肉菜,你会加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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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7 19: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况国家都法定,上班都一天值三天价了,小贩几天加点价,难道会要了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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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8 14: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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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6: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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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6: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飞涨,可是范围比较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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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15: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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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18: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价还有,没以前那么厉害,还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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