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君子爱财 于 2015-7-21 09:52 编辑
一、我们是平阳县鳌江镇下桥小区的安置房的业主,就是政府征走一亩地给我们兑现80平米房子一套安置房的业主。我们都属于工薪阶层,买房子要缴税我们无异议,但镇政府要以国家相关的税法执行。
二、目前我们知道镇政府财政非常困难,但也不能圈走我们百姓血汗钱啊!现在下桥小区市场价80平方米只需38万,4750元1平米,80平方米外加15平方米,镇政府去年收走我们业主15平方米9万元,镇政府收我们业主1平米6千元,当时我们业主都没有吭声,以为已经将所有的税收加进去。其实政府收走我们钱时,下桥小区市场价还不到4750元。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定:下桥小区超出认购面积 20㎡(含)以内的,超出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出认购面积20㎡以上的,超出部分中的20㎡按成本结算,其余面积按市场价结算。然而镇政府不但没有按照成本价给我们,而且是高出市场价1000多元收走了我们业主的钱。现在下桥小区80平米的市场价是38万,加上超出面积15平方,政府收走9万元,共合计47万元,镇政府要收走我们80平米的6.7万元基税,还有其他税费不知多少?我们很纳闷很不理解,这税费到底是如何算出的?
三、请问镇政府收我们9万元还要加80平米6.7万的基税,到底符合国家哪条的法律?这不明着坑我们百姓钱吗?
四、国家倡导百姓买房子,财政部将有关房产交易税收降低,为何敖江镇规定的政策会和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呢?难道我们鳌江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
五、去年相关部门就和我们住户签好合同2015年6月交房,为何到现在还交不了房?
六、为何沿河的护栏不做?假如住户住进去后因为护栏不做的原因出现意外,请问谁来承担这人命关天的大事?
七、我们都是守法懂法的公民,买一套房子已经是我们的全部积蓄。购买安置房比购买房开公司房子还要贵,这天理何在?镇政府要我们交9万元和80平米的6.7万元的基税,符合哪一条法律法规?需要镇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明。
八、镇政府征走我们地将近20年啦,到现在才给我们安置房,这又如何补偿给我们? 平阳县鳌江下桥小区安置房业主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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