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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万膳商城”老板被刑拘,“新一佳”老板是否步其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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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15: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见动静噢,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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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16: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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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16: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佳卖给百联而已又不是跑路倒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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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19: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被收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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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09: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动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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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佳预付卡处置方案将出台
       昨日(9月28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平阳新一佳购物中心关于预付卡的处置方案将于近日出台。据初步了解,新一佳购物中心已与某超市协商,消费者持有的新一佳购物中心的购物卡,等额兑换上述超市购物卡后,可在该超市继续消费。换卡时间将于近日开始,持续时间约两个月。
  9月1日,新一佳购物中心曾发布通告,称“该中心因经营场地租赁到期,决定终止经营。凡持有该中心购物卡的用户,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购物消费。逾期消费的,该中心概不退还。造成不应有损失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许多用户反映十分强烈,责问新一佳购物卡只能消费不能退款,是否涉嫌霸王条款,并提出该中心存在提价行为。针对用户提出的提价行为,新一佳购物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提价,之前价格低,是因为超市搞特价活动,现只是恢复了正常价格。
  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保委约谈新一佳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三方达成初步意见:新一佳购物中心发布的通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中心在两天内,必须在前述通告发布过的相等范围内,对通告内容进行更改;该中心务必尽快出台停止营业后的预付卡处置方案。预付卡处置方案将向社会公示,县市场监督局和县消保委将持续关注此事。
  5日,新一佳购物中心更改通告内容如下:“凡持有本购物中心购物卡的用户,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内购物消费。期满后未能消费的由本超市依法另行处置,处置方法在9月30日前择日告知。”
  据此,新一佳购物中心的预付卡处置方案将于9月30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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