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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虫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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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6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人一旦爱上了网络,那就是无可就药了!



网络!网络中颜如玉是一定有的了,不然,也不能让他们这样如痴如醉。黄金屋呢?有没有?我却不知道了。不过想来是有的,不然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一改往日贪婪的心,什么都能够放弃了呢?



离婚协议书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



为了我们各自的未来和***,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共产主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银行帐号和密码全给你!我只想要上网帐号和密码;



2、38英寸彩电分给你,我只想要15英寸彩显;



3、钢琴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能发出单调声的键盘;



4、所有家电的遥控器分给你,我只要那只光电鼠;



5、衣柜分给你,我只想要我的机箱;



6、dvd分给你,我只想要光驱;



7、收录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嘎嘎响的软驱;



8、24k的首饰全给你,我只想要那10g的硬盘;



9、功放、音像全给你,我只想要那小小的有源音箱;



10、手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条电话线;



11、照相机分给你,我只想要扫描仪;



12、祖传的那只毛笔分给你,我只想要打印机;



13、活泼可爱的京巴狗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56k的猫;



14、真皮沙发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坐着摇摇晃晃的电脑椅;



15、桌椅全部分给你,我只想要我那从来不收拾干净的电脑桌;



16、地毯分给你,我只想要鼠标垫。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搬家完毕之日将不再具法律效益,互相勉励、攻守同盟。



双方签字: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手印见她右手大指)



差差差差年差差月差差日
发表于 2005-3-8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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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8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啊,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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