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穿越地平线 于 2017-2-17 22:24 编辑
今年春节前我儿子从南昌通过顺丰快递给我一台电磁炉(发票价格399元),1月17日货到鳌江时我付的快递费62元。回家拆开包装,电磁炉面板粉碎,当即和快递员联系,同意次日拿回顺丰公司,并承认运输中过失。可在事后的赔付中却以没有投保价为由向儿子说只能赔付200元,我儿子马上电话告诉我,我当即予以拒绝,并让他立即(接到客服电话半小时后)向客服提出异议。有记录为证。同时,我不断向顺丰公司提出理赔要求:1、原价赔付399元 2、快递费62元退回。根据顺丰快递关于赔偿的约定:“若因本公司原因造成托寄物灭失,破损,短少,延误的,本公司将免除本次运费。 未保价快件理赔,对非月结客户在七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 请问顺丰快递,你们赔付我200元的依据是什么?我只要求赔付等价的399元,并未超出我的7倍运费!难道我的要求过分吗? 而且更加气人的是在我(从接到电磁炉的春节前一直到现在)不断向公司反应意见和提出诉求的同时,他们却偷偷将200元打入我儿子的支付宝,事后也无人通知。春节后再次联系公司却说已经处理完毕,并告诉已经理赔给邮寄方了我们才知道!请问我们一直不同意,你们为什么还要强行而为?为什么快递费是我接收方付的,你们却将理赔打入未付款的邮寄方? 作为快递业的龙头,你们收费比其他同行高出许多,我们也认了,本希望着能带来快速,安全的快递消费,可你们如此不负责任行为,扪心自问,能对得起曾经信任你们的消费者吗?同时,这也是行业起码的诚信原则,自己的承诺都可以不遵守,如何取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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