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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仓镇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带工作人员暴打农民(2010年12月17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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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23: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钱仓镇凤桥村农民为了五年之久的温福铁路征地款,被原村两委干部伙同镇政府个别领导虚报账目、挪用、贪污200万元左右,以及对个别有利益的企业虚报土地多征安置地偿还,破坏农保田。此事农民于2008617日开始连续向平阳县有关部门检举上访已有三年之久,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公平公正处理,但一直没有作出处理。200910月份铁路已竣工通车,可是凤桥村大部分被铁路征用土地的农民至今无法领到征地款,从中的奥妙真是难以寻味!
检举信原稿连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3a83aa0100oh9g.html

6 w3 u2 l1 ?) X) @- G2010
1217日,凤桥村有七位农民再次到镇政府交涉,讨回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当日上午大约十点左右,镇政府四楼所有的灯一暗,正在镇政府四楼内走廊等候的农民看到气势凶凶的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带着城建办主任章建琪、副主任缪存产等人,从三楼跑向四楼正在等候的农民,不问青红皂白抓住其中两位农民就进行毒打。其中一位农民叫周德况,当场被打昏在地,当时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不肯松手,继续用脚踢、踩,直到踢出头破血流为止,其伤势严重,肋骨被踢断,胸腔内积血,头部、脸部、眼睛多处出血。另一位被打伤的农民是71岁老人叫周乃雅,当场被打掉了两颗牙齿,口内血流不止,甚至还把两位打伤的农民从四楼一直拖到一楼,目前两位受伤的农民正在医院住院治疗。(附有照片)

0 f/ E6 C0 v# h/ S( z" K
钱仓镇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带工作人员在政府办公四楼内对凤桥村农民进行毒打,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但钱仓镇委书记殷海金在现场也不制止,据息当时镇政府为何只会四楼熄灯呢?是常务副镇长叶剑强事先预谋好,有意切断四楼电源,以免被监控拍摄,其目的是为了打击报复凤桥村农民揭发镇政府挪用征地款及篡改凤桥村原始凭证的事实。所谓人民政府打的是人民的旗号,“人民的副镇长”带工作人员暴打农民,农民在自己的家中都难以确保人身安全,这像是“人民政府吗?”钱仓镇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其行为已损害了人民利益和党的利益,藐视法律,以权力欺压这些弱势群体的农民,其社会影响重大,为平息广大农民的愤怒,请求上级从速从严处理钱仓镇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带工作人员暴打农民事件!(敬请广大网友关注)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23: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仓镇常务副镇长叶剑强带工作人员暴打农民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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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钱仓政府是出了名的无能,那里的好多事都是花钱找黑社会用武力解决的  发表于 2010-12-2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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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23: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凤桥村征地款的事件不知道会恶化到什么程度,上级政府部门到底在干什么?难道非得闹出人命才处理这些贪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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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0: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到中央、省里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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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 g/ i! n) w& ?: U6 o& v" O; h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d6 Z0 a# x6 \1 r. y2 ~" j: K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6 w/ K9 Q# E; @- M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V% |4 i5 D/ V  r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6 m/ Y  p5 Y3 b2 X! B- M9 s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l1 W" {: X' @3 i0 P- n  F* m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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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b]《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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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5: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到703或大的论坛,天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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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5-29 22:29
发703没用的,上703论坛的都是温州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只对市区的事感兴趣会积极留言,对我们平苍两地的事没兴趣的,回帖会寥寥无几的。只能发在平阳社区,顶的人多起来,相关部门会重视的,这是唯一出路。。  发表于 2010-12-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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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6: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孔雀东南飞 发表于 2010-12-28 00:19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 ...

草她吗的从来没有按照法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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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6: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8 的帖子

是不是社区太小承受力不够。{: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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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7: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0258013849225436028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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