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鳌江镇墨城西头两百间宅基地业主。目前,根据规划,甬台温高速复线平阳段经过墨城西头,其中部分宅基地和房屋是高速公路两侧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边上部分房屋已被拆迁,也已出台处置方案。在2015年6月份,高速指挥部针对我们尚未建设的宅基地仅登记了联系方式,政府至今没有发布任何征收公告,但施工队已经进场强行施工。 在1988年前后,墨城社区(原墨城乡政府)为了改善乡村农民居住条件,把数百间由滩涂改造而成的宅基地出售给墨城乡各村农民(相关票据样本见附件),其中相当部分业主还是穷乡僻壤的农民,他们为了摆脱山村交通不便和信息闭塞的落后状况,把省吃俭用下来的微薄家底购置了宅基地,但后来许多农民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该地段生活环境恶劣或移居他乡而放弃建房。该处宅基地户主都是东拼西凑,属于许多个村集体,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归口有效管理,农民们也没有收到宅基地确权工作的通知。在2000年左右,不受控制的房地产市场被疯狂炒作,使许多地基几易其主,所以,至今,宅基地原户主仅剩一部分,部分户主已无法联系。 自从高速复线经过该地段,只有少数几间房屋已经被征收,宅基地征收工作尚未启动,但政府已命令施工队于10月17日在宅基地上开始打桩,我们业主到施工现场设法劝阻,施工队主管不仅态度极其蛮横,甚至强令呵斥并公然声称:“你们找政府部门理论,是上级政府命令我们施工的”,为此,我们几次三番到项目部书记室、高速公路指挥部、镇政府、国土局反映以上问题,各部门反馈如下:项目部认为施工单位是受害方,是政府为赶进度命令他们施工;高速公路指挥部说法:在谁的地基上施工,谁去阻拦,无关的人别去,他们也没有允许施工;国土局反馈:投递的报告如石沉大海;镇政府答复:近期正在出台处置方案(但没有具体时间表,也没有公布相关法定程序)。后来,业主多次去工地设法劝阻非法施工,施工队却跟业主玩起猫抓老鼠游戏,业主在场他们停止施工,业主们离开后,施工队依然夜以继日施工。近日,几位业主在宅基地边上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队人员不仅不听劝阻,还叫来不明真相的警察到场开始强制驱离业主,认为业主们非法阻止施工,将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明白,甬台温高速复线是事关平苍两县经济发展和改善交通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理应顾全大局,积极响应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的需要,但是,我们也请求政府能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后,再进场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西头地基应该属于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我们至今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没有得到明确的书面形式的征收安置方案,没有收到征求农民意见的邀请函,更没有看到村经济集体向成员公布补偿费的通知,但已经看到施工队不听劝阻地施工。 试问:政府是否存在“未征先占”侵权行为?政府是否存在着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就强行施工的违法嫌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请问,在宅基地施工没有依法审批征收,是否存在政府职能缺位现象? 综上所述,我们强烈期待政府公平正义,能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也请求政府基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该宅基地形成的历史事实,实事求是地做好确权工作,切实重视百姓民生,尊重农民土地权益,更要尊重至今都没有享受到下山脱贫扶持政策又被城市边缘化的山区农民权益,尽快出台公平合理的处置方案,避免继续强行施工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我们将不胜感激! 两百间地基的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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