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酒后找了代驾,因代驾肖某疏忽,出了交通事故,事后王某维修车辆共花费了2.5万元。他认为这笔钱该由肖某赔偿,但对方却不认账。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肖某赔付原告王某车辆维修费2.5万元。
6月份,王某与好友聚餐,席间多喝了几杯酒,酒毕宴散,出于安全考虑,他找了代驾。代驾肖某在行驶途中,同前方小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当时我下车查看,对方的货车就刮擦了一点,可我的车引擎盖和保险杆都变形了。后来报了警,交警认定肖某负全责。”说起事情的原委,王某显得有些无奈。当时,经交警调解,肖某同意赔付王某维修费。可事后,王某再找肖某时,肖某以维修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偿。因此,王某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肖某承担车辆维修费2.5万元。 庭审中,原告王某主张被告肖某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出示了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维修费用清单等证据。 “车辆如果在4s店之外的店维修,根本不需要这么多费用。而且代驾时,王某没有和我说明车辆未投商业险的情况,不然我不会接这单生意。”被告肖某认为原告也存在一定过错,双方应分摊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常情况下,司机并不以车辆投保商业险作为提供代驾服务的前提条件,被告肖某若以车辆是否投保商业险来选择是否代驾,则在接受代驾业务时应主动询问车辆投保情况;另其主张维修费用过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维修费用存在不合理的部分,因此法院对其抗辩理由均不予采纳;且被告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原告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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