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住建局根据县里专题会议“创新”免责精神,给未竣工的建筑工程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致使数百购房户业主“无处申冤”。业主长时间请求职能部门能够积极介入督促房开公司保质按时交房,及时依法履行职责,有关部门非但不理,还在明知广告大业主已经对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缩水、房开延期交房等众多问题强烈不满的前提下,无视业主合理请求,违法给房开公司办理备案手续。无耐之下,众多业主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业主通过司法和舆论监督,在平阳县住建局看来,倒成了是广大业主不理解政府“协调”的初衷,并公开回应直指是个别业主别有用心,是为了赔偿。难道平阳住建局不知道中国还存有两部法律吗?一部叫合同法,一部叫建筑法。难道白纸黑字的违约责任是业主捏造的?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已失效?
也许确实成为被告,换成谁心里都不是滋味。难道77名业主都是闲着蛋疼的刁民,没事花钱花时打“民告官”官司?如果职能部门真正替业主考虑,谁会选择对簿公堂的?
业主心里的苦,政府职能部门真的懂吗?这样都能为房开说话,难道背后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吗?
温州网4月14日讯(记者 黄梦思)“住宅飘窗高得离谱,人脚踮起来才看到窗外;会所安全出口‘不安全’,出入会磕破头;说好的水池变成绿地,被发现后还在整改中……” 平阳“万城御珑湾”小区一些购房户向《代表在线》栏目反映,他们这个小区存在诸多问题。令人惊讶的是该小区尚未通过整体竣工验收,住建部门居然予以竣工验收备案。不少业主质疑,“万城御珑湾”究竟有什么“弯弯”? 4月12日上午,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平阳县住建局副局长叶方表、平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毛克枕、平阳万城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严纯杰、业主代表王峰和市人大代表余康杰就此话题进行探讨。 业主对话房开:万城御珑湾“弯”在何处? 飘窗成了“天窗”
王峰:飘窗为什么变成了“天窗”? 严纯杰:我们是按欧式屋顶进行设计,在中层设计一个栏板的高度。栏板高度包括1.25米、1.35米、1.45米,部分达1.55米,栏板高度是按审查图纸进行审查,且符合高层的设计规范要求。平阳县勘测设计院已进行采光审查,没有采光影响。 安全出入口会磕破头
王峰:豪华会所实际高度缩水1米,安全入口出入会磕破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严纯杰:会所的说法不准确,其实是一个非机动车库。安全出口设计高度2.65米,室内高度2.65米,实际高度只有1.65米。不过,设计方面确实存在有一点缺陷,已经重新修整,本月底将完成整改。 王峰:精装入户大堂高度3.9米,而实际高度缩了1米;实际精装修只是墙面刷白,没有吊顶;基础设施外漏,与楼盘宣传楼书差别甚远,房开认为已符合精装标准,现在不同意再装修。 严纯杰:入户大堂架构层高是5米,精装修图纸上没有显示。至于说管道问题,已经与业主交流,在不影响整个结构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业主要求。若八栋楼全面再装修,费用高,在房地产低迷的情况下,房开也有苦衷。 王峰:楼盘宣传楼书和建设图纸中,小区内有个“中央水池”,为什么后来改成绿地? 严纯杰:中央水池有水,当时房开考虑安全性和实际性,同时,在一个自然资源利用匮乏的城市里面,我们决定把水池改为绿地,经业主反映和逐渐部门核实后,已收到整改通知书,已在整改。 在访谈中王峰认为,房开不能拿房地产低迷的市场原因,将损失强加于业主身上,相关部门颁布竣工验收备案表后,给业主和开发商的沟通交流造成困扰,开发商凭借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与业主沟通,给业主造成不便。 王峰表示,既然工程有欠缺,备案表应撤销,按照规范整改施工。业主不会无理由退房,希望房开履行合约,对于无法整改的地方,给予业主适当补偿。若合同有赔偿规定,或业主有退房权利,由业主自己选择并承担风险。 县府办:“两难”之下选择最佳方案 王峰在访谈中提出质疑:小区存在诸多问题,没有通过整体竣工验收,为何可以通过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叶方表解释,今年1月27日,平阳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我们是根据专题会议纪要才作出那次备案。严格意义上,正规的备案,是等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而那次不是正式的备案,资料都不齐的。 叶方表表示,“御珑湾”属于平阳县招商引资项目,当时受房价下行影响,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去年9月,房开股东提出,按照合同约定可能会有一定时间差距,担心业主退购,房开想放弃,申请破产。一旦房开破产,便会出现“两输”现象。 县分管领导获悉后,多次率有关部门到现场做指导工作,督促加快工程建设,尽快保质提前交付。政府部门为了给房开信心,在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于是先给予备案。该程序的确存在瑕疵,但是出于维护业主利益和提升房开信心,才做出决定,对于细节部分已要求开发商整改。 据了解,目前,“万城御珑湾”小区有71户业主就此次竣工验收备案一事,向平阳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平阳县住建局,要求该局撤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叶方表表示,住建部门的行为是否合理,将由法院裁决。 毛克枕表示,县政府在协调此事时曾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从政府监督服务角度来说,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但会面临房屋延迟交付问题,可能导致业主退房,房东破产撤资,呈现“两输”结局;二是在保证竣工验收备案前提下,及时交付以及“两证”办理,确保购房户的利益。在面临两难选择时,政府选择了第二种。 对于业主提出整改的要求,毛克枕承诺,政府在工程监管方面将按照规范要求把关,会议纪明确指出,若房开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整改到位。 律师观点:竣工验收备案做法不符法律规定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科立表示,平阳县政府对于“万城御珑湾”项目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但平阳县住建局在消防、环保、规划等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予以办理所谓“不是正式备案”的备案,该做法不合法。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平阳县住建部门在整体工程验收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为“万城御珑湾”作出竣工验收备案,显然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售楼书中关于“中内水池”、“景观式河提”的承诺均应予兑现,如未予整改兑现,购房户可依法收集证据材料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予赔偿损失。 代表观点:政府要保护好双方合法权益 余康杰认为,房开不能把责任推卸给宣传失误、工程设计问题,如此搪塞消费者的说法不可取。如果工程存在问题,首先要承认自己的问题,同时不断予以完善、纠正、纠错,消费者会给予体谅。 当地住建部门在小区整体竣工验收前,先给予竣工验收备案,此举触犯了法律法规,也是引发此次纠纷的源头。这一决定,虽然给了开发商信心,但也损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 余康杰认为,政府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不管是政企联动,排难解忧,政府都应担当,但同时不能损害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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