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平阳县鳌江标准堤(垂杨、镇区、下埠段)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许多规定,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而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存在内外勾结、违规操作,说明如下: (一)、资信评分实施细则,其实是少数企业针对自身条件量身定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2010年6月1日以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6000万元(不含)的钻孔灌注桩软基处理的堤防工程业绩得0.5分,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元(含)—7000万元(不含)的钻孔灌注桩软基处理的堤防工程业绩得1分,单项合同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钻孔灌注桩软基处理的堤防工程业绩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2010年6月1日以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1个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感潮段钻孔灌注桩软基处理的堤防工程业绩的得0.5分,2个及以上的得1分。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工程施工整套图纸(指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或工程竣工图),三项缺一不可。 举报原因:资信评分共计5分,以上1和2占2.5分,这明显是为了某企业量身定制。为了确保少数企业在此项占有绝对优势,所以还要求提供施工整套图纸,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完工项目验收上不能体现规模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供图纸加以说明。 这样设置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技术标采用打分。 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7]58号)中第二条:施工招标中有关评标规定中说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一般不进行技术标打分。 同时技术标打分,个别企业和个别专家为了私利进行勾结,容易滋生腐败,打分不仅失去原有的意义,而成了腐败的工具。 本项目技术标评分范围为10分~4.4分,许多打分项弹性很大,这样某企业就可以找到专家,提前勾结好,许诺利益分配,使商务标形同虚设,内定中标单位。 工程建设招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廉洁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就本项目而言,该评标办法明显存在为省内某家水利企业量身定制的,首先,人为设置条件,淘汰一大批竞争对手,接下来资信和技术标打分,提前勾结好专家,使某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分差拉大,那么商务标便形同虚设。这也是非常典型的工程操作方式,大家都懂的。。。希望主管部门能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让广大有实力的企业都有机会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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