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旅游者2000 于 2014-10-12 09:58 编辑
浙江省平阳县村民被非法剥夺土地经营承包权,投诉无门。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村民的土地被建设单位堆放泥浆100多亩,农田被破坏,农民无法种地,生活无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被非法剥夺,四处投诉无人管。 事情经过:2013年5月,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在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新建东岸实施征地9.2261公顷,合计138.3915亩,所征用的土地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农田耕地共被填掉289.4556亩。几个村民于2013年10月向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上访,要求公布实际征地数以及调查被多填掉的田地数,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1月28日作出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平土信(2013)60号),答复称“平阳县城东新区B地块实际征用面积9.2261公顷,……关于破坏的100来亩农田堆放泥土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村民不服,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信访复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调查于2014年1月15日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书》(温土资法(2014)9号)称“经查……另外,关于破坏100来亩农田堆放泥土问题,被申请人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现昆阳镇政府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最后决定“维持被申请人2013年11月28日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平土信(2013)60号)。” 根据2份信访答复意见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认为多填的100多亩农田属于被施工单位破坏,称已经责令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知道此事后,村民十分气愤,自己的地被破坏没得种植,生活来源无处可寻,村民代表向村干部反映此事,村干部说上面在这里发展建设,对大家有好处,个人受点损失也没有办法。然而村民们坚决反对这种以牺牲国家农田和损坏农民利益的所谓“发展”。后经了解这100多亩村集体土地由村干部伙同镇里某干部出租给平阳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聘请的施工单位,之后村民多次到建设单位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恢复土地原状,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兆胜态度蛮横,矢口否认破坏土地事实;到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履行职责,将破坏的100多亩土地要求施工单位停止破坏,并将土地恢复原状给村民种植水稻,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长陈世猛等领导推诿扯皮、百般狡辩,拒不履行职责,最后躲着不见村民。之后村民们多次上访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多次下达督查通知书,要求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履行职责,但1年过去了,仍未见施工单位停止破坏土地,仍未见土地恢复原状。无奈之下,有2名村民先后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告上平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先后以“主体资格不足”和“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为由驳回2位原告诉讼请求(《行政判决书》(2014)温平行初字第88号)和《行政判决书》(2014)温平行初字第97号))(这样的判决至今未在法院网站上公开)。在上访和起诉期间,村民多次接到恐吓、威胁电话,为了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遭遇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被破坏100多亩土地是摆在天下的事实,却被各各部门推来推去,无法得到解决。现村民投诉无门,将此事公之于众,让全社会都知道他们破坏土地的违法行为,强烈呼吁海内外有良心人士,共同参与支持村民的合法合理诉求,也欢迎有良知的国内新闻媒体采访曝光,也恳求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此案,打击侵犯农民利益破坏国家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团伙,深挖幕后“黑手”和“保护伞”,以实际行动表明我们党“要反腐、真反腐”的坚强决心,以实际行动兑现“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涉恶涉黑问题”(摘自温州市纪委某文件),以实际的行动端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基层执政根基,以实际的行动赢得民心,凝聚人心。 事件核实请联系: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兆胜13868586127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章志刚13606772131 土地监察局局长周锦锋13506528668 平阳县昆阳镇委副书记杜继正13958960081 平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谢夏芬13706630818 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支部书记游汝江15325052358
采访或调查联系村民代表话:13165864085、13958917195 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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