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平阳县昆阳镇政府强行要拆除我们家的房子,拆迁赔偿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年中已诉讼至温州中院,征收决定审限延期181天。目前还在审理阶段,没有法院公文,行政强拆?!
《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连法律都不遵守,在当地买的房子随意以极低的价格肆意强拆,再倒卖土地,搜刮民脂民膏,为某些官员升迁提供便利! 这样这个地方如何发展?平阳在温州经济并不发达,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环境,怎么吸引人才?!如何振兴我们的家乡?
补充内容 (2018-12-10 21:27):
@拆迁办的负责人:我们不会移民,我们会在平阳,因为这是我们热爱的家乡。我们会一直注视着你,权力终有尽头,肆意膨胀必被其所噬。
补充内容 (2018-12-10 21:40):
如有必要将放出温州中院庭审视频,就征收决议问题,政府被问得哑口无言
补充内容 (2018-12-10 21:59):
父母都是善良之人,怕伤及无辜,没有准备危险的防强拆器具。但就算这样,父亲依然被打断多根肋骨住院。相信昆阳镇派出所能给暴徒以严惩!
补充内容 (2018-12-13 13:19):
按照政府征收补偿条例,我们家补偿仅3874元每平米,而部分棚户平房安置补偿价能达到15000元每平米,我们一直要求按市价进行评估,但多次要求政府/评估公司无果,这里面得利者是谁?谁之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