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明交通梦之队 于 2013-5-2 16:30 编辑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 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本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对他人的安全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在参与道路交通行为中,处处体现出文明市民的交通新风尚,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乘车人排队候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3、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 4、机动车不违法变道,不逆向行驶和争道抢行,不违反禁令警告标志、标线,不超速,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超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平阳、和谐平阳、魅力平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平阳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梦之队 2013年5月1日
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片断:
补充内容 (2013-5-6 22:46):
5月4日,浙江卫视新闻联播的治堵进行时专栏播出平阳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的情况: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UyOTY2ODU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