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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城管被杀,网民却同情行凶者?[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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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3 1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城管一不小心,就得了个烈士称号。这件事和大学生马加爵、民工王斌余、修自行车师傅刘兴伟一样,网民几乎是一边倒的同情行凶者。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锋利的刀网友说的也有道理,我就聊一聊我所知道的情况。



  我在旧居住了二十多年,旁边的一条马路就是无证小贩摆卖的地方,对无证小贩、城管、工商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首先,无证小贩在马路上摆卖,大家都觉得不好,一来影响卫生,二来影响交通,但周围的居民也就埋怨两句,并没有过多的反对。因为一来是方便,二来是摆卖时间也就在一早一晚,不影响休息。



  但大家对城管、工商却是很反感的,因为它们的执法手段非常粗暴,它们一来,就闹得鸡飞狗跳的。对待小贩们,不值钱的,就是一脚踹去;值钱的东西,包括三轮车,都是往车上一扔,想要回东西,那就来交罚款吧。大家对小贩不太反感却对工商、城管很反感,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谋生不容易,理解了。



  为什么不办牌照,合法经营?有两个原因。



  一是一些近郊的农民来卖菜,也不是天天有收获来卖菜的,怎么办牌照?而且,菜也不多,一般就是挑着两萝框,大约有二三十斤的。马路上有地方,他们就摆卖,没有地方了,就挑着在住宅区内叫卖。卖不了几个钱,再交上什么税费,跟白干差不多了。而且,工商每天都有人来对他们收费的,不管你有照还是无照。而只要工商来收费,他们也就知道今天工商不会来执法了。但城管来不来,就不知道了,有时候,工商收了钱,城管再来“执法”,也只能认倒霉了。



  二是现在为了城市的所谓美观,都要求入室经营了。入室经营,城市是美观了,而且市场的投资经营者也赚钱,这是双赢。但在市场里租个摊位,也是要些小本的,对一些本小利微的摊贩来说,是很巨大的成本。而小贩这个职业,并非“高尚”职业,几百元的收入差距,在他们看来,是一笔很有吸引力的款项,所以他们愿意为这个几百元去冒被城管、工商“执法”的险。其实,如果他们能够轻松的当个公仆,为主人斟茶递水,或者做个白领、金领、粉领,他们也是不愿意干这个营生的。



  我认为,城市不应该片面搞什么“入室经营”,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占道摆卖的,也是这样,不是城市中心区、繁华闹市区,应当允许一定数量的摆卖。对一些小本的经营,如农民们卖菜,什么费用也不收就算了,或者象征性地收一元钱。因为一年下来也收不了多少,还不如对那些先进生产力代表们盯紧点,钱就上来了。当然,无证经营会对市场内的经营者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个问题也要好好解决。



  现在,领导们对面子工程抓得很紧,但领导们有没有对底层的人多一点关心?知不知道他们的生存状况?知不知道他们一家人一个月的开支是多少?





附文



城管难道只为管小贩?



近来,关于城管执法引起暴力血案的新闻又成了热点。不久前,一位以开“摩的”为生的34岁河北青年,被北京丰台区城管执法车围追在小区里,遭城管协管队员砖头袭击,造成“摩的”翻车、该青年接受开颅手术,协管队员被刑拘。而8月11日,北京海淀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路边无照经营行为执法时,遭遇无照商贩的暴力抗法,一名执法人员因伤势过重殉职,等等。



于是,舆论为之哗然,不少人对城管提出了非议和责难。



城管,正式名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职能,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由此可见,城管的职能有13个方面,并非只是针对无证小贩的。不过现实情况给人们的印象似乎城管就只能管管小贩,媒体上报导的新闻总是离不开这些事。似乎城管所取得的伟大胜利和伟大成就就是战胜了小贩。



然而城管对小贩的管理似乎日益困难,矛盾上升,大有发展成战争之势。人民日报8月16日《人民时评》说,城管和小贩已经由你追我躲的“猫鼠游戏”演变成明目张胆的“猫鼠大战”。在不少城市,城管和无证商贩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其激烈程度已经成为城市难以化解的现实难题。有的城市因此出台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技术规范》,为城管执法人员配备了防刺背心、防割手套以防暴力抗法。有的人大代表建议“城管部门应当被赋予像公安一样的刑事执法权,以应对暴力抗法者”。连人民日报时评也担心,在现代化装备的“武装下”,如果城管的执法权进一步扩大,会不会激化本来不该尖锐的城管和无证商贩之间的矛盾?



是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果与小贩们无休止地进行“猫鼠大战”,双方展开“军备竟赛”,岂不是要打一场战争?



在下前几天写了一个帖子,题为“农民进城卖西瓜的危害性是什么?”认为农民进城卖西瓜虽不能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至少不能说有什么危害性吧?同样,小贩经营又有什么危害性呢?有必要动用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来向他们开战吗?城市收容都取消了,难道小贩比无业游民更危险吗?这和当年割资本主义尾巴何其相似?



小贩们的“罪过”无非是:1,无证经营;2,影响整洁卫生。不过这两大罪状似乎还不能算是罪大恶极吧?难道一定要见到就抓,还要没收工具,砸烂摊子,没收收入,让人家走头无路?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小贩们不就是为了糊口养家吗?如果他们有别的谋生手段,又何必一定干这种苦不堪言营生?以人为本,首先要给人以活路。当年共产党对前国民党政权的公务人员采取“包下来”办法,一个也没有辞退,让他们个个有工作做,人人有饭吃,因此大得人心的,社会很快就得以安定。现在听了精英们的馊主意,让大量职工下岗,大批农民无地可种,又不给人家生活出路,人家做点小生意,还要断了人家的活路,岂不硬是要逼人家上梁山吗?



岂不说卖羊肉串卖西瓜这类小本经营是不是一定要有营业执照。如果说无证经营,那么岂止是小贩?做家教的,走穴的,官员题字卖钱的,精英们开论证会收劳务费的,非法采矿的,乱播广告的,不都是无证经营吗?其危害性不比小贩大得多吗?这些事管了吗?有证又如何呢?治死的药“欣弗”难道没有证?五毒矿井不也六证齐全吗?



中国不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吗?社会还没有发达到城市可以无小贩的地步吧?即使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也没有做到没有小贩吧?现在有必要化这么大力气采用现代化武装手段对小贩大动干戈吗?



再说了,事有轻重缓急。在城管的13项工作中,无论哪一项都要比管小贩更重要更紧迫吧?前几天网上还在讨论“韩国老板用皮带抽伤中国员工谁来管?”对小贩管得如此起劲,为何其他方面就采取鸵鸟政策?为什么管起农民进城卖西瓜,管起民工“恶意讨薪”,管起小商小贩,就如凶神恶煞;而管起无良老板外商,管理假冒伪劣,管起假药游医,管起违规排放三废,管起开发商哄抬房价,就成了“银样蜡枪头”?试问除了小贩之外,哪一样是管住了的?



某书记不是运用MBA管理情妇而且管得很好吗?为什么不把这些理论运用到管理社会的实践中去呢?有本事,拿个黑矿主或开发商来开刀呀,敢吗?拿了国家的钱该管的没管住,还不如买块豆腐撞死算了,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
发表于 2006-8-23 14: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曾亲眼看见一个城管没说一句话就往一个小贩狠狠扇了两巴掌,然后大大列列的走了,我当时想自己如果是那个小贩肯定会学马加爵!都是娘生的,怎么能这样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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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1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恶心,对人为什么不能态度好点,也不想想工资还是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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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5 0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有些人有了权就自以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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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5 0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共产党养的土匪啊,都这样,只要是为共产党服务的人都这样,无所欲为,欺压百姓,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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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5 0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执照的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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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6 0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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