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勤劳小蜜蜂 于 2017-8-1 21:19 编辑
不付抚养费的鳌江老赖,从孩子十个月到如今已上小学,两年前想再婚要求抚养费分批支付,时间到再次失信可耻 本人小孩2011年1月出生,孩子出生18天至今一直由女方抚养,孩子十个月后一切费用女方支出,男方(这里就称为老赖,孩子渐渐长大免得难堪暂时不把对方信息公布)未支付关于小孩的一切费用(也未看孩子一眼)。2013年儿子法院是判给了女方,当时男方不想要小孩,离婚后法院判下来一次性抚养费12万,对方未履行,强制执行过,拘留过,拉黑过。直到2015年对方要再婚,通过法院协商2015年6月31日前支付6万抚养费,剩下的分2017年6月31日前3万,2019年6月31日前3万,总共分开三次支付女方同意了。(折腾这么多年实在累了,不想和这家人纠缠不清,自己已经身心俱惫,只想快点结束和小孩过自己的生活)今年抚养费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来月,老赖又再次失信不履行。2017年5月底(也就是支付抚养费前个月)老赖突然去幼儿园看过小孩一次,这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看小孩(他知道次月付抚养费了,这个时候想到孩子了),和孩子说自己是他爸爸,孩子没理他。(孩子回来后就发烧了,说自己很烦),之前一眼没看,2013年法院判决书上未提及探望孩子,2015年想再婚愿意支付一半抚养费又未提出看孩子。小孩如今已上小学,他这么半路跑出来对小孩伤害很大,这家人人品有问题,算计到家了,这几年孩子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单亲家小孩无忧无虑已经有个正常的家庭,孩子内向比较敏感不希望他觉得自己和别的小孩不同这个时候让他受到伤害。 对方有条件,有车、有房、开广告店有收入没有理由不支付小孩抚养费。 抚养费是属于孩子的,决不会放弃。再次不履行,再次失信,会和法院要求后面的抚养费一次付清,延迟的债务利息按2013年判决书上标明的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算给孩子。(2013年判决书规定的日期至今债务利息算清)老赖不值得妥协。 我是个不会言辞的人,再次要和他家打交道,实在不知道如何。希望法院能帮我们折腾这么多年的案件在今年告一段落。折腾这么多年了,实在折腾不起了,主要心累,现在大家都有自己的家庭。
在此我希望对方请不要说女方之前不给他看小孩之类的话(摸摸自己的良心),女方连不想给他看小孩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从未去女方家或幼儿园过又或者其他途径看过小孩,难道想女方要带孩子去恳求他看,那就可笑了。。。。。。 大家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付老赖,望支招
|